虚构炒外汇网络交易平台,面向老年人进行宣传,以高息回报为诱饵,集资诈骗金额1000余万元。4月4日,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对三名被告人韩某、安某、刘某集资诈骗案提起公诉。8月15日,张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合议庭将在评议后择期宣判。
2020年5月至10月,韩某与安某、刘某等人共谋,决定在淄博某商务大厦内设立办公室,由韩某出资搭建虚假的网络交易炒外汇平台及跟单社区,雇用多人采取口口相传及召开推介会等形式,集中面向老年人群体以“投资养老”名义进行公开宣传,宣称有高息回报、保本付息随存随取,先后骗取64位老年人签订投资协议,非法集资共计1000余万元,至案发时共造成损失700余万元。
经调查发现,韩某、安某、刘某三人自行搭建的所谓炒外汇平台,其实从未进行过真实的外汇交易,管理员可随意控制平台内外汇数据的涨跌。三人把非法吸收的资金全部放在个人控制的银行账户内,没有用于实际经营活动。在得知投资人报警后,三人为逃避侦查销毁了涉案财务账目,并用账户内资金购买黄金后潜逃。
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,韩某、安某、刘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,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,数额特别巨大,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2022年4月4日,该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三人提起公诉。 (陈长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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